丈夫在国外如何离婚夫妻离婚法律规定
2022-10-11 01:58:06 阅读()老公在外地怎么离婚?目前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下面就来针对这一问题来谈一谈。
丈夫在外面怎么离婚
首先需要理解的是,丈夫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能在外地回来。 通常,一方不能认真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只有在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才能办理。 那么,如果你想尽快离开怎么办? 一种是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同意离婚,等对方回来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即可。 一是起诉离婚,这是对丈夫不愿离开却依赖外地的情况,通过法律途径约束解决。 让我们来看看更详细的规定。
关于夫妻离婚的法律规定
协议离婚:
双方同意离婚的,双方应当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一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此外,《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想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在法院起诉,根据《婚姻法》第32条
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事人应当注意,以诉讼方式离婚的,一般根据被告确定法院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按照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住所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没有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经常住所地的,原告起诉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