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取消

首页

情感

**罪是如何取证的**罪需要的特征

2022-09-02 07:11:27 阅读()
前脚,吴亦凡刚进去看守所待了没多久,好家伙,这边作为湖南卫视天天向上的主持人钱枫也跟着被人举报强奸的事情了。但是要确定构成强奸罪,并且有证据能证明才行。那么应该怎样认定强奸罪呢,如果女方提出强奸,要如...

*罪名是如何取证的

(一)留下犯罪嫌疑人的生物学痕迹。 可能在衣服、身体表面、现场环境中残留对方的痕迹,现有技术可以采集皮屑、毛发、唾液、血液、****来确认DNA标记。

)二)暴力行为在被害人内外留下伤害痕迹或者对方体液,通过公安指定医院和司法鉴定,可以得出相应的结论。 如果不保护当时类似的证据,提供事发时穿的**裤,也许就能提取出来。

)三)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资料,以及有可能从侧面拍摄事件的证人的证言。 例如,某某看到男子呼叫女子,不一会儿就听到争执和摔倒的声音,女子哭着冲了出来。

(四)被害人陈述。 *不发生在熟人之间,受害者无可奈何的时候,最起码,最后能为自己争取的,是尽量记住对方的外表特征、动作特征,或者疤痕、纹身、气味等特殊细节。

5ec378f4de4d4_550_0.jpg

*罪的必要特征

必须违背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女性意愿,必须结合性关系发生时期、周围环境、女性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女性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女性意愿的唯一条件。 对于因胁迫或恐惧等理由无法抗拒、失去抵抗力的受害女性,也必须认定其违背女性的真实意愿。 与无责任能力的女性(如傻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时,这些女性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同意”与否,均构成**女性罪。

5ec359e32b6cf_550_0.jpg

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迫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文所称“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受害妇女实施暴行或者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无法抗拒的手段。 “胁迫”手段是犯罪分子对受害妇女进行恐吓和恫吓,进行精神强制,使妇女服从、不可抗拒的手段。 因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亲属而受到威胁的;为揭露被害人隐私而利用职权、抚养关系、从属关系以及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威胁**。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除暴力、胁迫以外,向受害妇女谎称可以治病的**不为人知、不可抗拒的手段。 女性利用生病、睡觉的机器进行**的; 麻醉女性,麻醉后行**的**。

5ec35abdb959d_550_0.jpg

推荐阅读